樓上漏水致屋頂裂縫!昆明這戶業(yè)主將鄰居告上法庭

今天,“鄰居”這個詞對于很多人來說是冰冷的,大家的交集可能只是電梯里的一個照面、樓道里的關門聲,又或者是“停車占道”“噪音擾民”或者“房屋漏水”。

面對鄰里間這些幾乎不可避免的摩擦,大家又該如何化解呢?

樓上經常漏水

致使樓下屋頂長裂縫、墻皮脫落

近日,昆明市西山區(qū)人民法院福海法庭杜華萍法官受理了一起鄰里糾紛。

原告朱某稱,許某是朱某樓上的鄰居。2018年7月,許某家廚房和衛(wèi)生間的水經常漏到自己家中。經物業(yè)公司鑒定,漏水原因系許某家廚房和衛(wèi)生間下水管道堵塞,積水過多所致。

2020年7月,昆明迎來了雨季,漏水更加嚴重了。從第一次漏水開始,朱某數次聯系許某要求緊急處理應急堵漏,而許某總是推脫,說等天晴馬上做防水,做完防水談賠償問題。

朱某一家左等右等,終于等來了晴天,許某卻沒有動工的意思。8月上旬,在朱某的數次催促下,許某總算是做完了防水。之后朱某聯系許某協商賠償問題,沒想到遭到了許某的拒絕。許某表示,房屋漏水是工程問題,應該找物業(yè)公司賠償。

隨后,朱某向物業(yè)管理部門申請調解,一直無法取得實質效果,許某無限期踢皮球拖延。多番商討無果后,無奈之下,朱某將鄰居許某訴至西山法院,要求許某賠償財產損失共計25000元。

朱某說:“這個漏水問題給我們全家的生活帶來了嚴重的影響。因為長時間的漏水,我家的次臥屋頂出現一條3米多長的裂縫,造成屋頂及南北兩面墻的墻皮脫落,吊柜內包括刺繡畫框等物品也因為漏水受到損壞,床上用品也濕透了,根本無法住人!

面對朱某敘述的漏水情況,許某說:“漏水后,我也積極與他們家進行協商,我是同意合理的賠償,但他們要求的賠償金額實在是太高了!

經法官調解

雙方達成賠償協議

杜華萍法官詳細了解案情后,認為許某本意是同意賠償合理損失的,考慮到鑒定費用較高,反而會增加當事人的損失,她建議朱某選擇有利于雙方的調解方式。

一開始,朱某情緒非常焦慮,不接受調解,堅持要進行鑒定,并且要求對受損的物品單價進行鑒定。

杜華萍法官耐心地向朱某解釋,一般來說,漏水案件會涉及漏水成因、修復方案、修復方案造價等鑒定項目,鑒定費較高,如果堅持進行鑒定,可能會擴大雙方損失。

杜法官說“發(fā)生漏水的焦慮心情可以理解,但是一定要理性對待,你作為受損方,在對方已經表示出誠意的情況下,調解的方式不僅可以有效化解雙方矛盾,而且還可以節(jié)約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成本!

在杜法官一番解釋下,朱某有了一些動搖。杜法官又與相關鑒定機構聯系,詢問相關鑒定費用告知朱某,并向朱某說明了以往此類案件處理的結果。

終于,朱某經過再三考慮后,同意降低賠償金額。許某也表示可以接受調整后的賠償金額。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,至此,這場糾紛得以順利化解。

法條鏈接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二百九十六條規(guī)定:

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、排水、通行、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,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。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規(guī)定: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、財產安全的,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礙、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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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門評論

  • 房網用戶

    忘記了說,責任第一人和物業(yè),
    2021-01-12 23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