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城陽光二期虛假售房圈錢1.31億 390余購房者受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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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謝謝檢察官,謝謝你們幫忙一點點追回我們辛苦一輩子攢下的血汗錢,本以為已經拿不回來的錢如今大部分都有了著落,這都是檢察官的功勞!”日前,楊先生和50多名受害者再次來到昆明市檢察院,送上了“法律的捍衛(wèi)者,人民的貼心人”和“贈馮亞云檢察官:受害群眾感謝您”兩面錦旗。

一年半以前,昆明市檢察院公訴二處受理了一起經濟犯罪案件,嫌疑人楊某、吳某等人用僅有的少量資金,分三期滾動購買了昆明游龍酒店,在未獲得相關部門審批許可的情況下,對外虛假宣傳,以售后返租的形式將酒店的產權分割銷售給390余名群眾,收取售房款1.31億元。而后,楊某、吳某等人把錢投資于省內其他州市房地產項目,大肆購買高檔轎車、玉石等,造成購房者巨額損失。經過昆明市檢察院一年多的努力,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,還追繳到2000余萬元涉案款,并按比例發(fā)還受害群眾。

騙取群眾1.31億元購房款

2012年1月17日,王先生到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經偵大隊報案,稱自己在2011年11月8日向昆明豪慶商務公司買了“春城陽光二期”的房子,支付了140余萬元購房款,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。開發(fā)商昆明豪慶商務公司承諾半年內給房產證,可王先生不但沒有如期拿到房產證,還被告知所購房子已經被抵押給數家貸款公司。

接到報案后,盤龍公安分局民警立即展開調查。經查,昆明豪慶商務有限公司并不是房地產公司,而是一個以資本運作為主的融資投資公司。主要犯罪嫌疑人楊某、吳某等人,以該公司為經營實體,將位于環(huán)城北路與穿金路交叉口的原游龍酒店分割成小產權公寓酒店、商鋪共472套對外銷售,即所謂的“春城陽光二期”。所售房屋逾期不能交房和辦理產權證,其行為已涉嫌合同詐騙,金額達3億余元,其中,售房款1.31億元,用房屋抵押借貸1.76億元。

當日,楊某及其團伙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,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吳某則在案發(fā)前逃至美國。民警積極與吳某家屬協調溝通,2012年10月,吳某在家屬的勸說下回昆明投案。隨后,盤龍公安分局將案件移送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
涉案資金追繳難度大

盤龍區(qū)檢察院審查發(fā)現,楊某和吳某所剩的財產并不夠賠付他們欠下的巨款,且涉案資金已與紅河、德宏、保山、普洱等地多家公司參與土地競拍、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、轉籍過戶和房產買賣開發(fā)等活動,債權債務關系錯綜復雜,涉案資金追繳難度非常大。

市檢察院成立了8名骨干組成的公訴專案組進行案件審查,還與公安機關協商抽調4名偵查人員,連同2名檢察官組成涉案款追繳小組,并將追繳工作放在與審查起訴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同部署、同開展!皩0附M把重心放在案件審查上,準確指控犯罪、公正辦理案件是解決所有問題的前提!痹摪赋修k檢察官說,由于案件前期偵查不力,導致指控證據不足,涉案款僅追繳到200多萬元!拔覀冊谧房罟ぷ髦兄饕撠熞龑、協助,根據案件特點分析制定出追回購房款的方案,和公安機關一起到省內各地追繳!鞭k案檢察官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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