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讓土地使用權登記發(fā)證程序及相關資料






轉讓土地使用權登記發(fā)證程序及相關資料


轉讓土地的前提必須是依法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。


一、整宗轉讓:指原出讓土地整體轉讓的行為。


1、申請:由轉讓人、受讓人分別填寫《土地登記申請書》,轉讓人填寫注銷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,受讓人填寫變更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。


提交資料:


⑴轉讓人的原土地證書


⑵申請人身份證明(受讓人、轉讓人雙方):是單位的提交法人證明和法人代表證明、身份證材料;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;委托代理登記的,提交土地登記委托書和委托人身份證件。


⑶變更后的地上建筑物、附著物權屬證明


⑷土地轉讓合同


⑸土地增值稅、契稅繳納憑證


⑹土地評估報告


⑺轉讓地塊的開發(fā)投資證明


⑻轉讓地塊為共用宗時,需附其他共用權人意見


⑼若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的土地使用權轉移,應持人民法院的有效法律文書


2、地籍調查:土地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后,對權屬性質、使用狀況、投資開發(fā)情況、宗地四至等進行核查,繪制地籍圖件。


3、審查審核:地籍調查完成后,對申請人資格、宗地自然狀況、土地權屬情況、登記資料等進行審查審核。首先由土地登記人員進行初審,提出是否具備土地登記條件的意見;然后,呈分管局長(局長委托)審核,提出是否準予土地登記的意見,報局長(分管市長委托)審定。


4、注冊登記:土地登記部門根據(jù)審核批準意見,對土地使用權進行登記、記載。


5、頒發(fā)證書:土地登記部門對土地使用權登記后,填寫打印土地證書,向土地使用者頒發(fā)。


二、分割轉讓原出讓土地非整體轉讓或雖整體轉讓,但分為二宗以上土地轉讓。


1、申請:由轉讓人、受讓人分別填寫《土地登記申請書》,轉讓人填寫變更或注銷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,受讓人填寫變更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。


提交資料:


⑴轉讓人的原土地證書,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批準文件


⑵申請人身份證明(受讓人、轉讓人雙方):是單位的提交法人證明和法人代表證明、身份證材料;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;委托代理登記的,提交土地登記委托書和委托人身份證件。


⑶變更后的地上建筑物、附著物權屬證明


⑷土地轉讓合同


⑸土地增值稅、契稅繳納憑證


⑹土地評估報告


⑺轉讓地塊的開發(fā)投資證明


⑻轉讓地塊為共用宗時,需附其他共用權人意見


⑼若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的土地使用權轉移,應持人民法院的有效法律文書


2、地籍調查:土地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后,進行權屬性質及四至界定等權屬調查、地籍測量。外業(yè)組織本宗地及四鄰現(xiàn)場指界、設置界標、填寫地籍調查表、四鄰簽字蓋章、實地解析界址點坐標、內業(yè)繪制地籍圖件。


3、審查審核:地籍調查完成后,對申請人資格、宗地自然狀況、土地權屬情況、登記資料等進行審查審核。首先由土地登記人員進行初審,提出是否具備土地登記條件的意見;然后,呈分管局長(局長委托)審核,提出是否準予土地登記的意見,報局長(分管市長委托)審定。


4、注冊登記:土地登記部門根據(jù)審核批準意見,對土地使用權進行登記、記載。


5、頒發(fā)證書:土地登記部門對土地使用權登記后,填寫打印土地證書,向土地使用者頒發(fā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