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福州、莆田等三城市松綁住房公積金政策

5月13日,觀點新媒體獲悉,福建福州、莆田、寧德相繼相繼松綁住房公積金政策。

其中,于5月12日,福建莆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(fā)布《關于部分微調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》。

據(jù)《通知》顯示,莆田市住房公積金職工第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時,首付款比例由原來的50%調整為40%。莆田市職工夫妻雙方均有繳存住房公積金,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55萬元調整到60萬元。

此外,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購建房的,由原來須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滿12個月后,調整為須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滿6個月后,方可再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。

觀點新媒體獲悉,于同日,莆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發(fā)布《關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補充首付款的實施細則》。凡符合條件的,購房職工及產權共有人(產權共有人僅限于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可申請?zhí)崛”救思捌渑渑假~戶內的住房公積金,用于補充購房首付款。

另悉,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對“逐月沖還貸”業(yè)務的部分規(guī)則進行了調整;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也發(fā)布消息透露,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業(yè)務已于早些時候正式開始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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