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日起云南實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

據云南省稅務局消息,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統(tǒng)一要求,自2021年6月1日起,云南省將實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,以進一步推進稅務領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優(yōu)化營商環(huán)境,切實減輕納稅人申報負擔。

財產和行為稅是現(xiàn)有稅種中財產類和行為類稅種的統(tǒng)稱。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,通俗地講就是“簡并申報表,一表報多稅”,納稅人在申報多個稅種時,不再單獨使用分稅種申報表,而是在一張納稅申報表上同時申報多個稅種。對納稅人而言,可簡化報送資料、減少申報次數(shù)、縮短辦稅時間。此次合并申報的稅種范圍包括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、房產稅、車船稅、印花稅、耕地占用稅、資源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、環(huán)境保護稅、煙葉稅。

納稅申報時,各稅統(tǒng)一采用《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》(以下簡稱“新申報表”)。新申報表由一張主表和一張減免稅附表組成,主表為納稅情況,附表為申報享受的各類減免稅情況。納稅申報前,需先維護稅源信息。稅源信息沒有變化的,確認無變化后直接進行納稅申報;稅源信息有變化的,通過填報《稅源明細表》進行數(shù)據更新維護后再進行申報。

納稅人可自由選擇維護稅源信息的時間,既可以在申報期之前,也可以在申報期內。為確保稅源信息和納稅申報表邏輯一致,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,征管系統(tǒng)將根據各稅種稅源信息自動生成新申報表,納稅人審核確認后即可完成申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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