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(fā)展觀,深入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,全省耕地保護和建設用地保障取得了明顯成效。
從2003年2月起,在為期兩年的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期間,云南省對4111個新上項目,23.08萬公頃用地進行了清理。通過基本農田大檢查,新增保護地塊3.74萬塊,新增標志1310個,92%的鄉(xiāng)鎮(zhèn)建立起了基本農田檔案,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簽訂到村組和農戶。對違反規(guī)定設立的63個開發(fā)區(qū)予以撤銷,核減規(guī)劃面積1.46萬公頃,占全省各類開發(fā)區(qū)原批準面積的44.1%,退回土地8757公頃。清理兌現各級各部門歷年拖欠的征地補償費16.2億元。通過治理整頓,建立了從嚴保護耕地和管理土地的長效機制,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比例明顯提高。到2005年,全省經營性用地招標、拍賣、掛牌出讓比例達100%,招拍掛出讓占出讓總面積的比例從2001年的12.7%上升到2005年的20.1%,土地出讓價款從15.8億元上升到234.6億元。有108個縣(市)建立了土地收購儲備交易機構,100個縣(市)實行了建設用地信息發(fā)布制度,建立土地有形市場70個,各縣(市)均建立了按期更新平衡城鎮(zhèn)基準地價制度。
云南省在嚴把土地“閘門”的同時,全力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的用地需求。先后啟動了國家和省級投資的土地開發(fā)整理復墾項目307個,建設總規(guī)模9.02萬公頃。各級認真組織實施耕地占補平衡項目,共計補充耕地4.79萬公頃,實現了耕地占補平衡、補大于占。據土地利用變更調查顯示,到2004年底,全省共有耕地611.95萬公頃,耕地保有量大于國務院批復的608.83萬公頃的剛性指標;建設用地增加5.53萬公頃,占用耕地4.1萬公頃,建設占用耕地數遠小于規(guī)劃允許占用5.6萬公頃的指標。并編制完成了省、市、縣三級土地開發(fā)整理規(guī)劃,為云南省土地開發(fā)整理項目的順利實施奠定了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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